“感謝法官的用心調解,讓我能及時拿到案款。”近日,青島市即墨區(qū)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調解兩起公司與員工相互起訴的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向法官李風偉送來感謝信,表達對法院工作的肯定與感謝。
據(jù)了解,2011年,章某入職青島某服裝公司從事管理工作。2021年10月,章某在提交給該公司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中注明離職類型為“申請辭職”,同時寫明2021年6月至10月的工資未發(fā)放。章某離職后向該公司郵寄送達因該公司欠付工資而要求公司解除勞動關系、辦理檔案轉移、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的書面通知。
2021年11月,章某向即墨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裁決該公司支付其2021年6月至10月的工資、高溫補貼、加班費、帶薪年休假工資、經(jīng)濟補償金等。仲裁過程中,該公司支付了章某2021年6月至10月的工資。仲裁委員會經(jīng)審查后裁決:該公司支付章某帶薪年休假工資、防暑降溫費。
該公司與章某對該裁決結果均不服,分別向即墨法院提起訴訟。章某訴請該公司支付其經(jīng)濟補償金7萬余元,該公司訴請不予支付章某帶薪年休假工資、防暑降溫費。
承辦法官李風偉在綜合考量后將兩起案件合并審理。為盡快查明事實、實質解紛、定分止爭,承辦法官圍繞雙方爭議焦點,與雙方當事人反復溝通,充分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耐心解開雙方誤會分歧,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該公司當場支付章某3萬元,兩起案件一并化解,雙方握手言和。
即墨法院將繼續(xù)深入開展“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chuàng)建活動,深入開展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聚焦“查明事實、實質解紛、定分止爭”,切實將提升作風能力與提升審判質效深度結合,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公正高效為民解憂。
青島財經(jīng)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安睿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