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我行賬戶、產品、服務、渠道進行代幣發(fā)行融資和“虛擬貨幣”交易 ©原創(chuàng) 2021-06-21 18:26 0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金融委會議精神,落實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fā)〔2013〕289號)和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關于防范代幣發(fā)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等監(jiān)管規(guī)定,按照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約談指導要求,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我行賬戶、產品、服務、渠道進行代幣發(fā)行融資和“虛擬貨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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